失业手续办理介绍
来源:千汇人力集团
作者:千汇人力集团事业部
10847
分享:
08
12
2015
2015
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,有就业能力,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末能找到或者丧失就业岗位的情况。那么,面对失业情况时,该如何办理失业手续呢?
失业人员所在单位与职工终止、解除劳动合同后,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,并认真审核失业人员档案资料(失业登记表2 份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有关材料、参加工作及调动工作手续、劳动合同、工资转正晋升手续、养老保险终止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),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日内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。
失业人员持原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到信件、身份证、一寸免冠照片4张,于15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,无正当理由60日内不办理登记的,视为放弃失业保险待遇。
此外,小编再为大家讲解下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。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,免费代存档案。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和领取失业金期满的失业人员,应及时到当地劳动力市场(职业介绍中心)办理档案托管手续,缴纳养老保险费,不愿办理托管手续的,其档案转入户口所在地乡镇、街道(居委)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管理。时限超过1年不转档案又不办理托管手续的,按无主档案进行处理。
失业手续大家现在知道怎么办理了吧!